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跟您咨询一下问题 我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怎样给开工资,他们的工资比较高,一天500元,干了有十多天。还用给报个人所得税吗?用他们给公司开发票吗?



一、临时工工资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可以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但需要签收工资发放表,注明临时工姓名、工资金额、发放日期等信息,由临时工本人签字确认领取。不过现金支付存在一定管理风险,如现金保管、发放记录的真实性等问题。
2.银行转账:这是较为规范和安全的支付方式。将工资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直接转账至临时工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时需注明工资发放的相关信息,如“XX 月份临时工工资”等,同时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作为支付凭证。
二、个人所得税问题
1.纳税义务:临时工取得的工资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临时工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而是独立提供劳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环节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2.计算方法: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计算应纳税额。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申报主体:公司作为支付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在支付工资时,应根据所得项目和计算方法,预扣预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三、发票问题
1.雇佣关系下:如果临时工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凭工资表等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不需要临时工提供发票。但公司需要留存相关的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工资计算标准等资料,以证明雇佣关系的真实性和工资支出的合理性。
2.劳务关系下:如果临时工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属于独立提供劳务,当劳务报酬所得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时(通常为每次收入 500 元),临时工可能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公司。公司凭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劳务报酬支出。
2024 08/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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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05 10:45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盖厂房,现在盖厂房的地方不是建设用地,可以在账面上体现在建工程吗?
我们现在盖厂房的地方在我们村镇里面备案的是做养殖用地,而且还批了养殖营业执照了,那还可以在我们这个公司做在建工程吗?

朴老师 

2024 08/05 10:51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将在非建设用地(如养殖用地)上建造厂房的支出在公司账面上体现在建工程。
建设用地是指经过合法审批,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而你们公司现在盖厂房的地方备案的是养殖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
在未获得合法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之前,将相关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2.无法获得厂房的合法产权证明,影响资产的合法性和权益保障;
3.在后续的审计、税务等方面可能会引发问题。
如果公司计划建造厂房,应该按照正规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工业建设用地,并办理相应的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在获得合法的建设许可后,方可将相关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同时,即使公司拥有养殖营业执照,也不能直接在养殖用地上建造厂房,营业执照仅代表公司具备从事养殖业务的资格,而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其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