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这个地方有个疑问,他这个地方没有评估价,你看这书上写的,那么它是发票金额乘以括号一加5%乘以他的年度,那么他这个地方扣除金额。这个有个加计金额700乘百分之五乘八,怎么就没有一个一加了



在计算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时,当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时,加计扣除的公式为 “发票所载金额 ×(1 + 5%× 购买年度至转让年度的年数)”。
题目中给出的加计扣除金额计算为 “700×5%×8”,确实少了一个 “发票所载金额 ×(1 + )” 的部分表述。可能是题目在计算过程中出现了错误或表述不完整。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先确定发票所载金额,然后再乘以(1 + 5%× 购买年度至转让年度的年数)来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2024 09/24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