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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年度收入500万以下是小规模。季度收入30万不交所得税,这里是收入30还是利润30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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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9:17
#CPA#
同学你好。是收入 不是利润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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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子公司70%的股份,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情况下,合并净利润为什么只是减去母公司发股利享有的份额?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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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4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合并净利润时,通常是“合并报表中的合并净利润=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子公司调整后净利润”。在母子公司是非同控合并,存在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子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子公司存货公允价值增值已实现部分+内部逆流交易存货当年对外出售部分-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已经考虑了子公司分配股利时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这一金额。合并净利润主要是将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的,减去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部分,是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因为子公司的净利润在计算时包含了用于分配股利的这部分,而母公司在确认投资收益时也涉及到这部分股利,所以要进行相应调整,减去的是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以准确反映合并主体的真实盈利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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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免税合并下形成的商誉确认递延负债的话会陷入无休止的循环?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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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8:2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免税合并中,如果存在评估增值,通常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然而,这种确认可能导致循环计算问题。具体来说,当评估增值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时,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从而影响商誉的计算。而商誉的调整又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形成一个循环。 为了避免这种循环,通常在所得税章节中不确认暂时性差异。但在合并报表中,为了更准确地反映经济实质,仍然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合并报表的公允性和真实性,尽管在计算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循环影响。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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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下要提供人力外包服务,公司要办理什么许可证? 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变更啊 ?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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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46
#CPA#
需要办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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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在注会财管中,如果本年的租金要在上年年末支付,那么本年租金抵税时点是在上年年末还是本年年末?抵税时点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定的吗,费用在哪年发生,就在哪年抵税,抵税时点与费用实际在哪年支付无关。是这样确定吗? 怎么有人说上年交下一年的租金,那抵税也在上一年啊,我看正保的老师的讲义是错开的,到底哪个对啊,我今年考试是按错开做的题,如果本身就教错了那可太无语了。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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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2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理解得对,抵税时点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定的,费用在哪年发生,就在哪年抵税,与实际支付时间无关。 如果本年的租金在上年年末支付,但该租金对应的是本年的费用,那么抵税时点应在本年年末,而不是上年年末。因为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费用和收入的归属期间,而不是现金的收付时间。 至于您提到的“上年交下一年的租金,抵税也在上一年”的说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正确的做法是,即使租金在上年年末支付,只要该租金对应的是本年的费用,就应在本年年末进行抵税。 因此,您在考试中应按照费用发生期间(即本年)进行抵税处理,而不是按照支付时间(即上年)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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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虑税率13%的话账务处理是不是这样处理的吗分录是这样吗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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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7:0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分录基本是这样处理的。不过在考虑税率13%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分录中的销项税计算应该是按照市场价格8000万元来计算,销项税额为8000×13%=1040,所以确认收入分录没问题。 结转成本分录记录了销售房屋所对应的成本,将开发产品的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分录也是正确的。 每年摊销分录描述了将长期待摊费用按照服务期限进行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减少长期待摊费用,分录同样正确。 具体分录如下: 确认收入分录: 借:银行存款6000 长期待摊费用3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 应交税费-销项税1040 结转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0 贷:开发产品4200 每年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608 贷:应付职工薪酬608 借:应付职工薪酬608 贷:长期待摊费用608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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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查到之前的财务在2021年有一笔减免税款的借方余额一直在挂着账296.24元(摘要写着增值税未达起征点),那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笔挂账呢?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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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6:44
#CPA#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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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存在逆流交易时,虚增了子公司的利润,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增多,为什么要做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呢?既然少数股东损益虚增了,那冲减的时候应当借:少数股东损益啊,这里边为什么是贷:少数股东损益呢?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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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6:3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少数股东损益比较特殊,贷记它表示减少。少数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少数股东损益是未分配利润抵减项,借方表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所以在合并报表中调整因逆流交易虚增的少数股东损益时,要做“借:少数股东权益贷:少数股东损益”的分录。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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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公司筹建期是好久结束呢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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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07
#CPA#
取得第1笔营业收入结束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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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揽子交易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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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5:03
#CPA#
同学,你好 “一揽子交易”是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交易,其判断标准主要包括: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划算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划算的。
阅读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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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0元处置子公司,合并报表会有什么变化,合并分录应该怎么编制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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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17
#CPA#
处置后,不用再并入该子公司
阅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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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季度收入超过起征点,增值税申报未开票收入时,是直接将未开票收入加在第一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还是要将未开票收入和开具普通发票收入的和,填报在申报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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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2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某季度收入超过起征点,未开票收入应直接填写在申报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中,具体根据适用的征收率确定。 开具的普通发票收入,应单独填写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未开票收入和开具普通发票收入不能合并填报在第3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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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是生产加工企业,也没有生产报表,不知道他们投入了多少料,加工了多少产品的情况下,还能怎么做账呢,合规的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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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23
#CPA#
同学,你好 你什么原始数据都没有,合规不了,因为数据不准确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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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未开票收入时,是直接将未开票收入加在第一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还是要将未开票收入和开具普通发票收入的和,填报在申报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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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2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未开票收入时,不能直接将其加在第一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或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具体填报方式需根据销售额是否超过起征点来判断: 1.如果未开票收入与开具普通发票收入的合计金额未超过起征点(如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元),则应将未开票收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中。 2.如果合计金额超过起征点,则需将未开票收入单独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次中,而开具普通发票的收入则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中。 因此,未开票收入和开具普通发票收入不能合并填写在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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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有什么区别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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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2:49
#CPA#
您好,发出商品指的是已经销售出去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这些商品离开了企业的库存,交到了顾客手中或在运输途中。
阅读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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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补缴23年的企业所得税 怎么做分录呢
小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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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50
#CPA#
同学,你好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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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合并报表中母子公司存在逆流交易的话,为什么还要做分录: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减少?少数股东损益增加?如何理解呢?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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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个分录的目的是为了调整逆流交易对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影响。 在合并报表中,如果存在逆流交易(即母公司从子公司购买资产),交易中可能包含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这部分损益需要在合并报表中进行调整,以避免虚增利润。由于子公司中存在少数股东,因此调整时也需要考虑少数股东的份额。 具体来说: 1.借:少数股东权益:表示少数股东所享有的未实现损益部分被冲减,因此其权益减少。 2.贷:少数股东损益:表示少数股东应分摊的未实现损益部分被调整,因此其损益增加。 通过这个分录,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金额会更准确地反映实际的经济实质,避免因内部交易导致的虚增。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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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是制造行业的,但是在结转销售成本的时候,怎么系统自动给我结转的金额和我们实际的不匹配呢,比如我们有库存商品100万,收入才4万,结转成本的时候按照收入的70%算的金额,那我们就要交所得税吗,这样的话每个月都要交税?但是实际我们成本大于利润的,我不太明白,麻烦老师了,初入这个行业有点不懂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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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28
#CPA#
你好,系统给你自动结转的,你看确下你设置的公式,取数的问题,当时你们是自己设置的。如果是盈利的,看利润表,利润总额就需要交税。
阅读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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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分期销售商品为什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给个案例吧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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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1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分期销售商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因为会计和税法在收入确认时点上的差异。会计上,企业可能在商品交付时确认收入,而税法上可能要求在收到现金时才确认收入。这种差异会导致暂时性差异,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案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2025年1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合同总价为100万元,约定分5年等额收回(每年20万元)。会计上,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即在商品交付时确认全部100万元收入。而税法上,由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公司只能在每年实际收到20万元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2025年1月1日,公司确认收入100万元,并结转成本80万元,利润20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收到20万元,税法上确认收入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税法处理: -2025年12月31日,税法上确认收入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差异分析: -会计利润为20万元,税法利润为20万元,但会计上已确认全部100万元收入,而税法上只确认了20万元收入。 -这种差异导致未来4年(2026-2029年)会计利润会比税法利润少80万元,从而减少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由于未来4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80万元,假设税率为25%,则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0万元(80万元×25%)。 会计分录: ```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所得税费用20 ``` 解释 分期销售商品时,会计上提前确认收入,而税法上延迟确认收入,导致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企业在未来期间可以少缴税,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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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是应税合并形成的商誉还是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呢?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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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1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从被合并方是否需要交税的角度来区分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进而区分二者形成的商誉。应税合并指合并过程需要交纳所得税,取得的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计量;免税合并则是合并过程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取得的资产按原计税基础计量。 具体情况如下: 1.应税合并:被合并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和处置资产,并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公允价值。同一控制下按账面价值核算,会产生递延所得税;非同一控制下按公允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2.免税合并: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计税基础为原账面价值;被合并企业不缴纳所得税。同一控制下按账面价值核算,不产生递延所得税;非同一控制下按公允价值核算,产生递延所得税。 从税法角度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为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对于商誉,应税合并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一般等于计税基础,后续计量为商誉初始成本减去商誉减值准备(会计),计税基础是商誉初始成本减去摊销(税法);免税合并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后续计量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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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像商家购买的茶叶 买来放起后面送人 这个我该怎么做分录呀老师 11160元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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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14
#CPA#
那个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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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电站,属于内资个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乡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都占有股份,其中乡政府占有大部分股份,目前纳税主体也是该乡政府。该乡政府还管理了其他出租房屋和商铺,也是纳税主体。问题:1.该乡政府如果将上面的资产交给该乡政府的强镇公司管理、纳税,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需要签订哪些合同来确保法律上合规?2.交给公司管理后,从乡政府单一主体来看,涉及哪些税费?涉及税费有哪些变化?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了?3.交给公司管理后,该公司涉及哪些税费?4,交给该公司管理后,整体税负即从乡政府和该公司共同构成的整体来看,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了?理由是什么?5.综合来看,该乡政府自己来管理相关资产并纳税,交给强镇公司管理、纳税,选择哪一个更加好?
王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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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0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乡政府将资产交给强镇公司管理、纳税是可行的,以下是对各个问题的详细分析: 1.可行性及合同签订 可行性:乡政府可以将资产交给强镇公司管理、纳税,如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就有将镇资委托给村居或国有公司管理的情况,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即可。 合同签订:需要签订资产托管协议,明确资产范围、权属、双方权利与责任等内容。也可参考扶贫资产管理合同范本,明确资产运营方案、收益分配机制、风险防控与处置等事项。此外,根据南陵县三里镇人民政府民商事合同管理办法,对于标的金额较大的合同,还需经过相关审核程序。 2.交给公司管理后乡政府涉及的税费 涉及税费:如果乡政府将资产交给公司管理后,从公司取得收益,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若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还可能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税费变化及税负影响:若乡政府只是将资产委托给公司管理,自身不取得额外收益,那么其税费可能基本不变。但如果取得收益,且收益适用的税率与之前自己管理资产时的税率不同,税负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若之前乡政府出租房屋和商铺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现在取得的收益若按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税负可能会增加,具体需根据实际收益情况计算。 3.交给公司管理后公司涉及的税费 增值税:若公司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如果涉及资产的出租、销售等,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缴纳增值税,如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公司取得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印花税:在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时,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如资产托管协议、租赁合同等,不同合同适用的税率不同。 其他税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还可能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4.整体税负变化及理由 税负变化:整体税负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具体取决于多种因素。 理由:一方面,公司管理资产后,可能会因为规模效应、专业的税务筹划等,降低整体的税务成本,使税负减少。例如,公司可以将不同资产的收益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税务处理不当,或者公司适用的税率较高,可能会导致整体税负增加。比如,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可能高于乡政府之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的征收率,且公司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可能会使整体税负上升。 5.综合选择 乡政府自行管理:优点是对资产的控制力度较强,税收管理相对简单,若自身税务处理能力较强,且资产规模较小,可能税负较低。缺点是可能缺乏专业的运营管理能力,难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增值。 交给强镇公司管理:优点是可以借助公司的专业管理经验和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和收益水平。若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也可能降低整体税负。缺点是需要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能存在一定的合同风险,且如果公司管理不善,可能会影响资产的安全和收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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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电站,属于内资个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问题:该水电站过户给别人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判断依据有哪些?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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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0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该水电站过户给别人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判断依据: 1.纳税主体: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转让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该水电站属于内资个体,符合纳税主体范围。 2.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针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水电站过户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无论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性质,均在征税范围内。 3.税率规定: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实行30%-60%的累进税率,与土地性质无关。 因此,该水电站过户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需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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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长期待摊费用是不是应该是3040 差价2000+税率1040加起来3040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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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0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计算思路是正确的。因为题干中没有给出税率,所以应该是不用考虑税率,如果给出了税率,应该为2000+2000×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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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个体的电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电站过户时,先办理经营所得清算。 -再按转让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1.办理经营所得清算和按转让所得计算并缴纳个税,这两个环节在逻辑上和数量上是怎么衔接的?2.为什么要先清算,再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如果先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再清算,为什么又不可以?3.请举例子说明,清算时具体怎么计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时,具体怎么计算?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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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3:3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内资个体的电站过户时,先办理经营所得清算,再按转让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逻辑上的衔接:经营所得清算主要是对个体工商户在整个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和核算,确定其应纳税的经营所得额。而按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则是针对电站过户这一特定的财产转让行为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征税。先清算经营所得,是为了准确反映个体工商户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纳税义务,然后再对转让电站这一额外的财产转让行为单独计算个税,这样可以清晰地区分不同性质的所得,确保税收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数量上的衔接:经营所得清算的结果会影响个体工商户的整体税负情况,但与转让所得个税的计算没有直接的数量加减关系。转让所得个税是根据电站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来计算的。不过,经营所得清算中确定的一些扣除项目和亏损等情况,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状况和后续的纳税能力。 先清算再按转让所得缴纳个税的原因: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属于不同性质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先进行经营所得清算,能够准确计算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的应纳税额,体现了对其日常经营活动的税收征管。如果先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再清算经营所得,可能会导致经营所得的计算不准确,无法全面反映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纳税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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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对逾期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问题:对于广东省而言,这里的疫情期间具体包括哪些时间段?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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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3:0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广东省而言,疫情期间对逾期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时间段,通常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应对疫情而明确规定的特殊时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公告,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一般包括以下时间段: 1.2020年1月起至2020年6月底:这是疫情初期,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文,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缴费人,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事项。 2.2021年延续政策:部分地区在2021年继续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提供支持,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办相关涉税事项,不视为逾期。 3.2022年阶段性政策:为应对疫情反复,部分地区在2022年也出台了阶段性税收支持措施,允许纳税人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申报或缴纳税款的,可申请补办,不作处罚。 4.2023年部分地区延续政策:部分地方政府在2023年继续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提供支持,但具体政策需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通常要求纳税人主动说明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如果纳税人未及时补办,可能不再适用“不予处罚”的规定。具体政策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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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麻烦请教一下,经营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如果由于承租人欠缴租金超过押金,导致出租人决定会计上停止确认租金收入了,此时出租人还要继续确认免租期调整收入吗(即未停止确认收入时每月确认的免租期收入分摊金额)?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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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0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出租人仍需继续确认免租期调整收入。 解释:经营租赁中,出租人通常在租赁期内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如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包括免租期的收入分摊。即使承租人欠缴租金超过押金,导致出租人决定停止确认后续的租金收入,但根据会计准则,已确认的收入调整(如免租期的收入分摊)属于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安排,不应因后续收款问题而随意调整。因此,出租人应继续按原计划确认免租期调整收入,直到租赁期结束或租赁合同终止。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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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特定人员类型选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问题:1.这里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是什么意思?2.企业需要留存哪些资料来证明这种特定类型类人员的参保是符合要求的?3.特定人员类型选择:“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人员”,和选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有哪些区别?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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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5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含义: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这类人员是指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中国法院网。例如,一名男性劳动者,其年龄已超过6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足15年,未达到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同时也未办理退休手续,那么他就属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企业需要留存的资料:企业为这类人员参保工伤保险,需留存能证明其用工关系和年龄等情况的资料。根据《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务合同、实习协议、返聘协议等证明双方存在用工关系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企业可参考这些要求,留存相关资料以证明参保符合要求,如用工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年龄)、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人员”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区别参保资格不同: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人员,通常情况下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因为我国现行工伤保险保障制度主要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而这类人员与用人单位一般构成劳务关系。但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人员,部分地区规定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如湖南省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为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及待遇享受不同: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超龄人员,在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的人员,若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程序进行认定和享受待遇,其与用人单位的争议通常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和赔偿。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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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麻烦问一下,下面这段准则是什么意思吗?能举例说明一下吗?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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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5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经营租赁发生变更时,从变更生效那天开始,出租人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全新的租赁来做会计处理。而变更前租赁产生的预收或者应收的租赁收款额,会被看作是新租赁的收款额。 举个例子,甲公司将一处商铺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10万元,年初支付。在第2年年初,双方协商对租赁进行变更,比如租赁期限延长1年,每年租金提高到12万元。那么从变更生效日(第2年年初)起,甲公司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新的租赁来处理。之前乙公司预付的第2年租金10万元,就会被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后续甲公司按照新的租赁条款(租赁期限4年,每年租金12万元)进行会计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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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特定人员类型选择:已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人员。这种情况企业需要留存哪些资料来证明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是符合条件的?
小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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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4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需要留存以下资料来证明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符合条件: 1.人员的退休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如退休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金发放记录等)。 2.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及报酬。 3.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或实际工作证明。 4.工资支付凭证,证明企业已按约定支付报酬。 以上资料用于证明该人员虽已退休,但因实际参与工作,符合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的参保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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