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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重组是指什么呢?适用特殊重组办法时,为什么子公司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对母公司而言,为什么是属于股东的减资行为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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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18:4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的特殊重组,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合并,可享受特殊的税务处理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合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在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适用特殊重组办法时,子公司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原因在于:特殊重组的目的是鼓励企业进行合理的重组活动,促进企业的资源整合和经济结构调整,避免因重组而导致企业立即产生大额的税负,影响重组的积极性。根据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这意味着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原账面价值转移到母公司,没有产生实际的增值或损失,所以子公司不需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对于母公司而言,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属于股东的减资行为,原因如下: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母公司需要冲减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这相当于母公司收回了对子公司的投资,减少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股东减资。从经济实质角度理解,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并入母公司后,子公司不再独立存在,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发生了变化,相当于母公司的资本规模进行了调整,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减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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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 这个比例是以月收入为准吗?每个月的比例是不是不一样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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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17:47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个比例是以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来计算的,通常是以实际发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核算。如果每个月的供水收入结构不同,那么每个月的比例可能会不一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时,需要根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进行计算。如果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数据不实,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如果每个月的供水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比例也会随之变化,需要按月进行核算和申报。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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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时被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怎么做会计分录呢?举个例子吧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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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12:19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分立时,被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的会计分录需根据资产、负债的转移情况进行处理。以下以一个简化案例说明: 案例背景: 甲公司(被分立企业)将其部分资产和负债分立出去,设立乙公司(分立企业)。假设甲公司分立出去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0万元,净资产为60万元。乙公司成立后,甲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 1.被分立企业(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将资产和负债转移至乙公司,净资产视为零处理。 借:相关负债科目(如应付账款)40 相关资产科目(如固定资产、存货等)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 2.分立企业(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乙公司接收甲公司转移的资产和负债,按账面价值入账。 借:相关资产科目(如固定资产、存货等)100 贷:相关负债科目(如应付账款)40 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0 说明: -被分立企业(甲公司)将资产和负债从账面中移除,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分立企业(乙公司)按接收的资产和负债入账,净资产部分通常由资本公积或实收资本承担。 -实务中需根据具体资产、负债的种类和金额调整科目名称和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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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怎么确定呢?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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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11:1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账面价值,就是按照实际账上的价值确定即可。 而计税基础则是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来进行确定。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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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8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国债投资收益50万元,所得税税率25%,计算经营损益和金融损益。答案 :经营损益=(800+200-50)*(1-25%)=712.5 计算经营损益的时候,利润总额 800 为什么要加上 财务费用 200 ? 没理解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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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5 08:0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营损益=净利润-金融损益=(利润总额-税前金融损益)×(1-所得税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所得税率)。 在本题中,财务费用通常主要包含利息支出,所以在计算经营损益时,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财务费用200,同时减去国债投资收益(可看作利息收入)50,再乘以(1-25%)来得到经营损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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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属期2020年1月抵扣了进项税额1万元(当时未纳入先进制造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该笔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现异常 ,于是在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填报了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1万元。 问题:1.该笔转出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填报在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的“本期调减额”栏中?判断理由有哪些? 2.在2025年3月份,解除了该笔异常抵扣凭证,允许继续抵扣。解除当月以及以后月份,在增值税申报时,是否需要对该解除业务进行处理?比如更正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将附表二的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由原来的1万元更正为0?或者在所属期2025年3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中填报-1万元?解除异常、可以继续抵扣以后,税额抵减情况表是否需要就该笔转出的进项税额-1万元,填报“本期发生额”和“本期调减额”?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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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3:4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笔转出进项税额不需要填报在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的“本期调减额”栏中。 判断理由包括: -进项税额转出是由于异常抵扣凭证被发现,属于对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调整,但与加计抵减政策无关。 -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主要涉及加计抵减等政策的调增或调减,而该笔转出进项税额不属于加计抵减范围。 -该笔转出进项税额已在附表二中反映,无需重复在附表四中体现。 2.在2025年3月份解除异常抵扣凭证后,需要对该笔业务进行处理。 -如果解除异常后允许继续抵扣,应更正所属期2024年12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将附表二中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由1万元更正为0。 -或者在所属期2025年3月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填报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为-1万元,表示冲回之前的转出。 -解除异常后,税额抵减情况表不需要就该笔转出的进项税额填报“本期发生额”和“本期调减额”,因为该笔进项税额与加计抵减政策无关,且已通过附表二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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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时交的意外险强险(包含代收车船税)商业险,是入什么费用?还是随车一起入固定资产
王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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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2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买车时交强险、商业险应计入当期费用,通常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因为它们是为车辆在使用期间提供保障而发生的费用,与车辆使用期间的收益相关,而不是与车辆的购置成本直接相关。 而对于代收的车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车船税是一种在持有和使用车辆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在对应的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的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等与车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但保险费和车船税不属于使车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所以不计入固定资产。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保险费 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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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单位标准收入计算: 业务量弹性预算=实际学习人次×单位标准收入=840×1000=840000元,可是为什么答案写了业务量弹性预算840?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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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20:16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量弹性预算的“840”是实际学习人次(840人次),而不是金额。 2.业务量弹性预算的金额是通过“实际学习人次×单位标准收入”计算得出的,即840×1000=840000元。 3.在表格中,“业务量弹性预算”列的“840”是实际学习人次,用于与固定预算的“800”人次进行对比,反映业务量变化的影响。 4.弹性预算的金额(840000元)是根据实际业务量调整后的预算金额,用于与实际收入进行比较,分析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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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量弹性预算840=实际学习人次840*单位标准成本(或标准收入),单位标准成本(或标准收入)是什么呢?我题目里没找到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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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9:2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标准成本和标准收入可以根据题目所给信息分别计算得出: -标准收入:题目中提到2023年收费标准为每次课1000元,这就是单位标准收入。 -单位标准成本: -教师薪酬方面,每小时薪酬平均标准是150元,每次课2小时,那么每次课教师薪酬的标准成本是150×2=300元。 -材料成本方面,平均耗材标准每小时15元,每次课2小时,每次课材料成本的标准成本是15×2=30元。 -固定成本分摊到每次课,月固定成本90000元,预计800学习人次,每次课分摊固定成本为90000÷800=112.5元。 -所以每次课的单位标准成本=300+30+112.5=442.5元。 综上所述,单位标准收入是每次课1000元,单位标准成本是每次课442.5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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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量里实际结果和固定预算是已知的,弹性预算是抄的实际结果,是这样吗?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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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8:4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弹性预算不是直接抄实际结果。弹性预算是根据实际业务量(如学习人次或学习小时)和标准成本计算出来的预算值,用于更准确地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 具体来说,弹性预算的计算方式是: 1.根据实际学习人次或学习小时,乘以标准单位收入或成本,得出弹性预算的收入或成本。 2.弹性预算的目的是消除业务量变动对预算的影响,使差异分析更合理。 例如,收入的弹性预算=实际学习人次×每人次标准收入。 教师薪酬的弹性预算=实际学习小时×每小时标准薪酬。 弹性预算不是直接抄实际结果,而是基于实际业务量和标准成本计算得出的预算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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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连锁企业所得税需要总部汇总缴纳还是……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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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7:2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自愿连锁企业的所得税通常不需要总部汇总缴纳,而是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自愿连锁企业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不符合上述统一纳税的条件,因此应各自独立核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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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运营BOT项目,如果特许经营权期限为10年(2025.1-2034.12),如果已经在2023.1开始运行产生收入,请问特许经营权费用2023年1月可以摊销吗?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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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5:2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特许经营权费用在2023年1月可以开始摊销。 特许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其摊销应从开始使用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时点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期进行。即使特许经营权的合同约定期限从2025年1月开始,但若实际已在2023年1月投入运行并产生收入,说明该资产已具备使用价值,应从实际使用时点起开始摊销,以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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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行收支差为什么是0?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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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4:3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2023年7月弹性预算业绩报告中第1行的收入和支出差异为0,是因为弹性预算的编制是基于实际业务量(840学习人次)进行调整的。 在弹性预算中,收入和变动成本会根据实际业务量重新计算,以反映实际业务量下的预算金额。固定成本则不受业务量变化的影响,保持不变。 在报告中,第1行的收入和支出差异为0,说明实际收入和弹性预算收入相等,实际支出和弹性预算支出相等。这表明在实际业务量下,实际收入和支出完全符合弹性预算的预期,没有产生差异。 这种差异为0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实际收入和支出与弹性预算的计算完全一致,或者实际业务量下的成本和收入变动比例与预算设定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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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制造企业,2024年甲公司对关联企业乙公司的股权投资额为5000万元。3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20000万元用于生产,当年12月31日归还,借款年利率为6%,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当年乙公司该项借款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是( )万元。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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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13:5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公司该项借款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5000×2×4.8%÷12×10=400(万元)。这里考虑到借款日期为3月1日,所以要考虑时间权重,除以12再乘以1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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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源信息登记后,该车卖掉了,1.是否需要将车辆税源信息维护,终止纳税义务时间?2.在维护时,有一部车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填报终止纳税义务时间,这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因为登记的车不需要缴纳车船税?要怎么处理?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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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08:08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问题1:是否需要维护车辆税源信息,终止纳税义务时间?需要。根据车船税的财产税属性,车辆所有权转移后,原车主的纳税义务随车辆产权变更而终止。需在电子税务局的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中,对卖出车辆的税源信息进行维护,填报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即车辆过户的当月),以明确纳税义务的截止时点,避免后续误申报。问题2:无法填报终止纳税义务时间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原因分析系统限制或操作界面问题:部分电子税务局的车船税税源维护模块,可能对“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填报逻辑存在限制(例如需先完成当期申报、或系统未识别车辆过户状态)。税源信息关联申报记录:若该车辆已申报过当期车船税,系统可能限制直接修改终止时间(需先处理申报数据)。操作路径错误:未通过正确的“税源终止”功能入口操作,误在其他模块尝试填报。处理方法核查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报告—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找到对应车辆信息,确认是否有“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填报栏。若界面无该栏,可尝试点击“税源终止”或“维护纳税义务时间”的专门按钮。处理关联申报记录:若车辆已申报当期车船税,需先作废或更正申报(如无税款可作废,有税款则需更正),再返回税源采集模块填报终止时间。联系税务机关运维:若系统存在功能缺陷或操作障碍,可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协助在核心征管系统中维护“纳税义务终止时间”。政策依据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各地电子税务局操作规范,车辆过户属于纳税义务终止的情形,需在过户当月填报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确保税源信息与车辆产权状态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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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源信息登记后,该车卖掉了,1.是否需要将车辆税源信息维护,终止纳税义务时间?2.在维护时,有一部车相关信息无法实现填报终止纳税义务时间,这是什么原因?要怎么处理?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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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08:0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问题1:是否需要维护车辆税源信息,终止纳税义务时间?需要。根据车船税的财产税属性,车辆所有权转移后,原车主的纳税义务随车辆产权变更而终止。需在电子税务局的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中,对卖出车辆的税源信息进行维护,填报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即车辆过户的当月),以明确纳税义务的截止时点,避免后续误申报。问题2:无法填报终止纳税义务时间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原因分析系统限制或操作界面问题:部分电子税务局的车船税税源维护模块,可能对“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填报逻辑存在限制(例如需先完成当期申报、或系统未识别车辆过户状态)。税源信息关联申报记录:若该车辆已申报过当期车船税,系统可能限制直接修改终止时间(需先处理申报数据)。操作路径错误:未通过正确的“税源终止”功能入口操作,误在其他模块尝试填报。处理方法核查系统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报告—车船税税源采集”**模块,找到对应车辆信息,确认是否有“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填报栏。若界面无该栏,可尝试点击“税源终止”或“维护纳税义务时间”的专门按钮。处理关联申报记录:若车辆已申报当期车船税,需先作废或更正申报(如无税款可作废,有税款则需更正),再返回税源采集模块填报终止时间。联系税务机关运维:若系统存在功能缺陷或操作障碍,可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协助在核心征管系统中维护“纳税义务终止时间”。政策依据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各地电子税务局操作规范,车辆过户属于纳税义务终止的情形,需在过户当月填报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确保税源信息与车辆产权状态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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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问题。某公司购入的运营船舶,经营几年后一直放在码头没有经营,因为政府要保护河流水质,不准经营。该船舶在没有经营后,没有去交通运输局水路运输管理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手续。问题:1.该船舶在没有经营后,没有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手续,是否还需要按年缴纳车船税?判断依据有哪些?2.该船舶开始几年是正常运营的,现在要补充申报缴纳车船税,应该怎么计算缴纳车船税?计算过程是怎样的?有没有哪些优惠?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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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4 08:0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船舶在没有经营后,即便未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手续,仍需按年缴纳车船税。判断依据是车船税的征收遵循按年申报原则,纳税义务与车船的实际运营状态无关,只要拥有车船的所有权或者管理权,在纳税年度内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在本题中,公司拥有船舶的所有权,且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所以需要继续缴纳车船税。 2.计算补充申报缴纳的车船税的方法如下: -首先按照正常计算方式,如果该船舶是整年度拥有,直接用年应纳税额乘以需要补充申报的年数。年应纳税额需依据船舶的类型和相关计税标准来确定,比如机动船舶,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用船舶净吨位乘以每吨的税额就是年应纳税额。 -若在补充申报期间存在部分年份未完整拥有该船舶的情况(如当年年中购置或处置),对于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若车船在年中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况,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关于优惠方面,从给出的背景信息未明确提及该公司此船舶有相关优惠政策。通常车船税的优惠可能涉及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等情况,但本题中的运营船舶不符合此类优惠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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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结构50%是怎么看出来的?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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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22:14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资本结构比例通常指各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甲公司新项目共筹资500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2500万元,发行普通股筹集2500万元。 银行借款占总资本的比例为:2500÷5000=50% 普通股占总资本的比例为:2500÷5000=50% 所以在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用到的资本结构比例均为5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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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母公司先替子公司代垫水电费,后又开票给子公司做其他业务收入合理吗,并将这部分费用计入母公司管理费用,如不合理有什么依据吗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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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20:2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合理。 1.母公司代垫水电费属于代垫性质,应由子公司承担实际费用,不能直接计入母公司的管理费用。 2.若母公司将代垫费用转为“其他业务收入”,需满足真实交易和收入确认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人为调节利润,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正确做法是:母公司代垫费用后,应向子公司开具合法发票,子公司支付款项,母公司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费用由子公司实际承担。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收入和费用的归属应基于实际经济业务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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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填报了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10万元,在2025年3月份,解除了该异常抵扣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问题:解除当月以及以后月份,在增值税申报时,是否需要对该解除业务进行处理?比如更正所属期2024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将附表二的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由原来的10万元更正为0?或者在所属期2025年3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异常抵扣凭证转出进项税额中填报-10万元?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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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20:1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需要在解除当月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异常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应在解除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将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填报为负数。例如,原转出10万元,解除后应填报-10万元,无需更正原所属期2024年12月的申报表。 因此,在所属期2025年3月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应在“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报-10万元,以反映该进项税额重新确认用于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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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2025年刚成立的外省分公司,那2025年每个季度的所得税需不需要汇总缴纳?那2026年5月31号之前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呢?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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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6:05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5年每个季度的所得税不需要就地预缴,而是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并缴纳。新设立的外省分公司在设立当年(2025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每个季度的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处理。 2.2026年5月31日前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由总机构统一进行。分公司不需要单独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会将包括分公司在内的所有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完成清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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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资金成本要用变动成本计算,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不应该还包括一部分利润吗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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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5:00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计算使用变动成本,是因为企业真正投入到应收账款中的资金是变动成本部分。虽然应收账款包含了利润,但利润并没有实际占用企业的资金。 企业为了生产和销售产品,投入了变动成本,这部分资金被应收账款占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所以会产生应计利息。而利润是在销售实现后才获得的,并没有占用企业的资金,因此在计算应计利息时不考虑利润部分。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变动成本率×资本成本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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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种题没思路?请贾苹果老师回答谢谢!其他人勿接!某两年期债券,面值 1000 元,票面利率 10%,每半年 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假设有效年折现率是 10.25%,该债券刚刚支付过上期利息,其价值是 ( )元,怎么这种题没思路 A.987.24 B.995.58 C.1000 D.1004.34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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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3:42
#CPA#
同学你好,我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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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审计对电商确认收入的节点是怎样?交易状态是交易完成的订单?没完成的一律是发出商品?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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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3:35
#CPA#
不是,核心看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不是只看订单状态。 一般电商是客户确认收货(或退货期过)才确认收入,哪怕订单标 “交易完成”,退货期没过也可能不算。 没完成的(比如在途、待签收)通常算发出商品,但也要结合实际控制权判断,不是 “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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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新成立的商贸公司,本月要开出去400万的材料设备发票,但是本月无法取得对应的进项发票,本月形成的增值税,能否在真正取得进项发票的时候申请退税呢?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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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0:55
#CPA#
您好,这个要去税务局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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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贾苹果老师回答谢谢,其他人勿接!1.「2022 年·多选·题码 187056」下列关于资本市场线和证券市场线区别和联系的说法 中,正确的有( )如何区分2个线 A. 两者的斜率均可为负数 B. 两者的横轴分别是报酬率的标准差和 β 系数 C. 两者的纵轴截距均为无风险报酬率 D. 两者的纵轴均为必要报酬率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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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10:11
#CPA#
同学你好,我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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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约束资源边际贡献60是怎么算的?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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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09:11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单位约束资源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为单位边际贡献除以约束资源消耗量。 已知X产品单位边际贡献为12千元,约束资源消耗量为0.2小时/台。 那么X产品单位约束资源边际贡献=单位边际贡献÷约束资源消耗量=12÷0.2=60(千元/小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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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哈马达模型,后面那部分是风险溢价的公式吗?
apple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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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3 09:08
#CPA#
同学你好,是 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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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2021年末的金融资产项账面余额是成本加上投资收益,而不是利息调整?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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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22:33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2021年末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成本加上投资收益,而不是利息调整。 解释: 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它包括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利息调整的摊销。利息调整是初始确认时存在的溢价或折价,它会在持有期间逐步摊销,影响每期的投资收益。因此,账面余额的计算是基于实际利率法的摊余成本,而不是直接加减利息调整的余额。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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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购买的某公司发行的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债券。每年的利息于次年支付。为何2021年末的账面余额直接由成本加上投资收益,而不是利息调整?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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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22:32
#CP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分期付息的情况下,应付利息和实际利息的差额为利息调整,利息调整进一步影响摊余成本,应付利息并没有对摊余成本产生直接影响。 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为: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这里“应计利息”是其他债权投资的二级科目(到期一次付息),影响其他债权投资的金额,计算其摊余成本时要考虑;如果是“应付利息”(分次付息,应付利息是一级科目,不影响其他债权投资),则不加上。 所以在计算2021年末账面余额(即摊余成本)时,不是直接用成本加上投资收益,而是按上述公式计算,其中已考虑了利息调整的影响,只是因为是分期付息,“应付利息”不影响摊余成本的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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