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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是敏感负债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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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22: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付职工薪酬不是敏感负债。敏感负债通常指的是那些对利率变化非常敏感的短期债务,如银行借款、商业票据等。而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欠发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与利率变动无直接关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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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画了正方形的这个问题,业务4的销项税额是多少,标准答案我觉得有问题 谢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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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22: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运输服务适用一般计税,销项税额=400*9%=36(万元) 装卸搬运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60*3%=1.8(万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36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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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个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为什么没有一起填在8B,实际工作中申报时,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在发票采集以后,都是回自动带入到8B这一栏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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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22: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的进项税额,在发票采集后确实会自动带入到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的相应栏次。但具体到8B这一栏是否包含这些项目,需要看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或系统设置。如果遇到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核对最新的税务政策或咨询当地税务局确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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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原了预提的所得税以后,还要再还原一次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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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20: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首次还原是为了从税后股息恢复到未扣缴预提所得税前的金额;再次还原则是为了进一步计算出在境外子公司所在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的税前应纳税所得额,确保准确计算在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并合理利用税收饶让条款。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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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1 应试指南132页的练习题第五小问,该企业当月在A市申报缴纳增值税是多少。针对业务(1)的销项有问题吧,应该是222/1.09*0.09-3.07+36=51.26 差异就在减不减3.07上,3.07是在B市预交过,在机构所在地A市申报的时候,需要把预交款减下来。
提问时间:08/05 18:33
#税务师#
...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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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E,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劳务报酬收入为何不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法?关键:如何理解?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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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8: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E不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法是因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劳务报酬收入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其采用累计预扣预缴的方式。而其他选项如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以及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学生等,有明确政策规定可以使用累计预扣预缴方法。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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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红圈的这题是2025年应试指南涉税实务第三章中的,题目应该改成符合规定才是选择B吧?因为B是对的呀!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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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8: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涉税培训业务不是涉税鉴证业务,所以它不受不相容原则的制约。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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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加重主合同债务、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保证人对加重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保证期间是否随之变更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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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7: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主合同债务被加重或主合同履行期限发生变更,保证人应对加重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并且保证期间不会因此而变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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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25年税一里面的增值税考试还是按以前政策来吗?想确认一下。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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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7: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5年的税务师考试中,《税法(一)》科目里的增值税部分会依据当年的教材内容进行考核。如果新的增值税法被收录进教材,那么考试将按照新政策来;如果没有变动,则沿用之前的政策。建议关注最新版教材以获取准确信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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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关于行政复议管辖的案例十个谢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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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6: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例如,某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可向市政府或省环保厅申请复议。2.对下一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如某县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市政府申请复议。3.对本级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该政府或其上级政府申请复议。例如,某区公安局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可向区政府或市公安局申请复议。4.对垂直领导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如海关、金融、税务等机关的行为,当事人应向其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5.对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国家安全机关申请复议。6.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该组织所属的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例如,某市交通局下属的道路运输管理处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市政府或省交通厅申请复议。7.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作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例如,某市工商局下属工商所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市工商局或市政府申请复议。8.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两区公安局联合执法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9.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例如,某市工商局被撤销,其职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管,则原市工商局的行为可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10.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如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为不满,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其申请复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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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为行政机关的例子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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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6: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一个行政机关直接对公民或法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提起诉讼,则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为被告。例如,市环保局因某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而对其处以罚款,若该企业不服此处罚并诉诸法院,那么市环保局就是本案中的被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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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哪种属于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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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6:1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例如涉及国家重大政策、影响广泛的环境诉讼或跨省的重大行政争议等。这类案件因其特殊性和影响力,需要由最高级别的法院来确保公正和权威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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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哪种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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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6: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例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或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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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哪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和行政指导行为和过程性行政行为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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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6: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内部行政行为的例子包括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人事调动等。行政指导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通过建议、劝告等方式引导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例如,税务局发布税务筹划建议。过程性行政行为指的是在作出最终具体行政行为之前的过程中的行为,如调查取证、听证会的召开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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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A,这个兼职收入 和 分别从两处取得工资 是一个意思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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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4:0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同一个意思。兼职收入是指个人在本职工作之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报酬;而分别从两处取得工资,则指个人同时受雇于两个单位,每个单位支付给其工资的情况。两者在个税处理上有所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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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明白产权转移数据那边为什么不用乘以2呢,不是交易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借款合同都乘以2了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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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1: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产权转移中,虽然买卖双方都可能涉及印花税的缴纳,但计算应缴税额时并不需要将合同金额乘以2。这是因为印花税是基于交易的实际金额按比例征收的,而不是基于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金额总和。借款合同的情况不同,因为其计税基础涉及到贷款总额,这可能是您提到要乘以2的原因。但在产权转移中,应缴税额=合同金额×印花税率。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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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为什么生产经营要-60000 这个按比例分利润题目里给的这个7500就不用管嘛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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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10: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全年的生计费6万元。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也就是说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实际将利润分配给合伙人,都应按照规定将所得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划分,然后由合伙人分别纳税。 按照未分配之前的经营所得按比例计算各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而不是单独按照实际分配后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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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选项B哪里有问题了?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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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5 08:2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3%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题目中说明的是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所以选项B表述不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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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请问这道题的d选项为什么属于视同销售呢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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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23: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D选项中,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这在增值税法规下被视为销售行为,因此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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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中养老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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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23: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养老机构如果属于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范畴,则被视为非营利性机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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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中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等同于贷款合同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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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22:3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印花税中的借款合同可以视为贷款合同的一种。两者在税务处理上通常是一致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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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自产白酒,应视同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个税如何处理呢?是否也视同工资的组成部分计算个人所得税?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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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22: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自产白酒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具体来说:-增值税:按最近时期同类白酒平均售价确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消费税:同样依据上述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将该部分价值计入收入。 -个人所得税:发放给职工的自产白酒应当作为其当月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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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刷550题中的222题丙公司优先于甲银行登记,为什么要排在后面受偿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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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20: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甲银行担保的是价款债权,且依法办理了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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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讲:“原告对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如果15日内未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如图,这里又讲:原告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起再审,这看起来好像似乎有点矛盾了,是怎么理解这两条不同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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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9:1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条规定并不矛盾,它们分别指的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满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审请求的过程。而原告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起再审,则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发现有新的证据或原判决存在重大错误等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案件的过程。上诉和再审是两种不同的救济途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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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目中都是成本,为什么农产品进项税转出要先÷(1-扣除率),运输服务的成本不用÷(1-扣除率)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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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7:2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时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入成本的金额=买价-买价*扣除率 如果题目中告诉了成本的金额,需要/(1-扣除率)先倒推出买价,再用买价*扣除率就可以计算出来当时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了。(也就是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 运费从一般纳税人那里取得的是专票,所以是凭票抵扣,成本就是专票上注明的金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金额*9% 注意一个是农产品计算抵扣,一个是凭票抵扣,两者处理有差别。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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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出租房产。平均到每月不到10万,是免征增值税。但房产税和个税还是要正常交,是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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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7:1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其他个人出租房产如果平均到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但是,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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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里为啥要×1.2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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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6: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2=(1+20%),20%是烟叶税税率。 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50+烟叶税应纳税额50*20%)×扣除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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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应试指南P404页,第四题第1小问,为什么是全额计算契税,以房换房不是差额计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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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6:1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股东王某是按照差额支付款1400万元缴纳契税。 物流公司无偿取得的厂房价值(1400+600=2000万元),应按照市场价格2000计算缴纳契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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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旧机动车(二手车)不用算进项税额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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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6: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购二手车时,没有取得专票,所以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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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下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次给付义务的案例分析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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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4 15:5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主给付义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并确保其处于可居住状态;承租人则需按时支付租金。这是双方的核心义务。 2.从给付义务:在同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或清洁服务以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这些辅助性的义务即为从给付义务。 3.原给付义务: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是原给付义务。这是合同成立时双方约定的主要履行内容。 4.次给付义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违约金,这种因主债务未履行而产生的新义务即为次给付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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