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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期间 土地使用权额摊销额计入固定资产 怎么摊销?是按几个月还是一次性 比如50亩土地 都用于建设一个项目 怎么摊销?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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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8: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房屋建设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建工程),摊销通常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期进行,不是一次性摊销。 一般来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核算,会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来计算每期的摊销额。假设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n年,那么每年的摊销额=土地使用权成本/n。再根据每年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摊销额=每年摊销额/12。 例如,若土地成本是8000万元,使用年限为50年,每年摊销额=8000万/50年=160万元,每月摊销额=160万/12≈13.33万元。在房屋建设期间,每个月都按照计算得出的月摊销额进行摊销,并将摊销额计入在建工程。 所以,不管是50亩土地还是其他面积的土地,只要是用于建设一个项目,都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和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每期应摊销的金额,然后在建设期间分期摊销计入在建工程。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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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2.属于非日常活动的 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支 为什么 怎么理解?非日常不是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 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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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8: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产处置损益比较特殊,影响营业利润,也属于利得或损失,这一点存在争议,目前教材上计算营业利润,将资产处置损益算在内了,我们特殊记忆一下。所以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若属于非日常活动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支。这和一般认为非日常活动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同,我们按教材规定记忆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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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设立人承担。 我的问题是:第三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权利吗,能不能同时请求公司和设立人承担责任?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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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7: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请求公司和设立人承担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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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前 需要将在建工程转固吗?还是试运行结束后转固?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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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6:2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所以,若试运行前符合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条件,就可以将在建工程转固;若不符合,需等试运行结束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转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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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销售 企业非日常活动的销售收入和成本 为什么不计入营业外收入 而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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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6:0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说的是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是指的哪种情况呢,请将有疑问的题目上传上来,以便老师有针对性分析。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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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题,自然人出租房屋给公司,缴纳个税计算的时候可以减去装修费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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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3 15: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扣除装修费,按照每月800的限额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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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何下载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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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2 14:2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报了26年税务师的课程。可以在讲义查看与下载中,找到赠送的25年课程,奚老师基础班中可以找到申报表的下载位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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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修缮厂房,对方分开开13%的材料票和9%的劳务票可以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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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2 09: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的。业务真实,可以分开开票,我们凭票抵扣就可以了。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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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了其他分公司进项税,怎么处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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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2 09:4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认证了其他分公司的进项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该进项税属于本企业可以抵扣的范围,且已经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可以转入本企业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如果该进项税属于其他分公司单独核算的业务,且与本企业无关,则不应转入本企业账务处理,应由对应分公司自行处理。 总结来说,认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转入本企业抵扣,取决于该进项税是否与本企业的业务相关,并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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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税务师是单独做继续教育吗 还是跟中级会计做一个就行了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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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2 09:00
#税务师#
那今年通过税务师成绩,可以抵扣会计的继续教育吗
阅读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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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题怎么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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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2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企业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需要结合2018-2024年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02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步骤如下: 1.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需先扣除2018-2023年未弥补的亏损。 2.2018年亏损330万元,2019年盈利50万元,2020年亏损100万元,2021年盈利100万元,2022年盈利100万元,2023年盈利70万元。 3.2024年可弥补的亏损为2018年亏损330万元,但只能弥补5年内的亏损,因此2018年亏损330万元中,2019年盈利50万元、2021年盈利100万元、2022年盈利100万元、2023年盈利70万元,合计320万元,2024年盈利200万元,合计520万元,可弥补2018年亏损330万元。 4.2024年弥补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0-330+520=390万元。 5.202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90×25%=97.5万元。 因此,该企业202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7.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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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年未扣除的广告费,本年广告费也有发生额,准许扣除的广告费多少?先扣除上年的还是本年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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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21:1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准许扣除的广告费计算要分情况。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合并计算,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如果实际发生额小于限额,是可以继续扣除上一年结转金额的。 如果有上年结转的,当年是先扣限额比例标准以内的,再扣除上年结转的。例如某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000万元,其中2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予扣除,上年度超标未扣除可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100万元。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限额=10000×15%=1500万元,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为1000-200+100=900万元,未超过限额,所以准许扣除900万元,是先扣除了当年限额比例标准内可扣除的800万元,再扣除上年结转的1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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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入账,可以在下个月做收入吗?本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吗?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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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8:07
#税务师#
本月开具的发票,要入在本月
阅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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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劳务派遣代发工资开的6%普票,在纳税申报表表3中同时体现了开票的数据,不用缴纳增值税,麻烦问一下,在做分录时应交税费的贷方余额该如何平账。谢谢!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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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6: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开具的6%普通发票,如果在纳税申报表中显示无需缴纳增值税,说明这部分收入已通过差额计税方式处理,实际应纳税额为0。此时,应交税费的贷方余额需要通过以下分录进行平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解释: 1.由于差额计税后实际应纳税额为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需将其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这样处理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归零,同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实际未交税金(若为贷方余额)或可抵扣金额(若为借方余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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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向客户或者个人发放的礼品,需要作为业务招待费么?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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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6:23
#税务师#
是,向客户或者个人发放的礼品,需要作为业务招待费
阅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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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山东,税务师考试过了《涉税服务法律》可以抵2825年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吗?看到山东发的文件是《财务与会计》科目能抵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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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4: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一致,具体情形建议咨询当地财政局,以便了解准确的信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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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实务81.5分。申请复核有希望吗?有没有复核通过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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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4: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有希望。税务师考试成绩复核是复核考生试卷有无分数错加、漏登等情况,虽然税务师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试题大多为选择题,出现错批的可能性不大,但你本次考试成绩处于合格线附近,申请复核是有一定希望的。 不过,目前没有确切信息表明有多少考生复核通过。如果距离合格分数线仅差0.5分或者1分,成绩复核后或许能通过该科目;若分数相差较多,复核后通过的可能性不大。你可在2025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复核,2025年12月17日10:00起可查询复核结果。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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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国际税收我想提一个问题,就是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劳务收入是100万,那如果派遣的员工构成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是用25%的税率;如果不够成的话,就是按10%征税。到这里我都没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这个人构成常设机构或机构场所,用核定征收,那不就是100*30%(按最高的利润率)*25%=7.5,而不够成的话就是100*10%=10,那就是够成我还少交点税,应该是这个意思吧?而不是单纯从税率上讲说,哇,这个是25%那个是10%,单看税率这个25%比10%多,对吧? 另外这里面又有一个问题,就是常设机构跟机构场所在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或者是征管方面有哪里不一样吗?我学下来两者都是对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有关系的所得,不是吗?不是都可以核定征收或据实申报吗?所以他们两个有啥区别呀?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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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4:10
#税务师#
税额对比结论:你的理解正确,构成机构场所 / 常设机构按核定征收(100 万 ×30% 利润率 ×25%=7.5 万),确实比不构成时按 10% 税率计税(10 万)税额更低,核心是计税逻辑不同,不能单看税率高低。 机构场所与常设机构区别 概念属性:机构场所是国内税法概念,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概念; 判定门槛:常设机构需满足固定性、持久性等条件(如劳务超 183 天),机构场所判定更宽泛; 征管规则:常设机构适用协定优先原则,可享 “未构成则免税” 待遇,机构场所按国内法常规征管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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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我现在要从8月份开始建账,我要录入期初科目余额,请问期初余额是7月份的期末余额,然后本年累计借方和贷方余额是不是就是7月份的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借方和贷方呢?(朴老师)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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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3:52
#税务师#
期初余额:8 月建账时,期初余额就是7 月份的期末余额,这是各科目截止 7 月底的账面结余,直接作为 8 月账务的起始数据。 本年累计借方 / 贷方发生额:若建账时需体现全年数据,本年累计借方 / 贷方需录入1-7 月的累计发生额,而非仅 7 月单月的发生额。 仅录入 7 月单月发生额会导致全年数据不完整,无法准确生成年度利润表、核对全年纳税数据; 若仅需核算 8 月及以后账务,也可只录期初余额(7 月期末),本年累计发生额留空(后续从 8 月开始统计)。
阅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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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这样签订的,发票的的项目名称开成建筑服务还是装修服务合理点,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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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2:09
#税务师#
你好,税收编码一定是建筑服务 商品名字可以写装修工程 也就是开成建筑服务*装修工程
阅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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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下个月做收入吗?在电子税务局申报销项税可以跟做账时间一致在下月进行申报吗?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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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1:58
#税务师#
当月开票只能做到当月的收入哈,
阅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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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和个人合作,合同金额是100,个人给我们公司开具101的发票,我们按照100去代扣个税,我们应该给对方打款101还是100?增值税应该谁啦承担?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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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1:56
#税务师#
100不需要交个税的,直接按101打款就行
阅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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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我想问一个问题 就是国际税收的常设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适用核定征收里面的“其他费用”写着: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这个我不懂为什么是可以作为经费支出?这个不是我们替总机构买的吗?怎么这个会是我们的费用?这个不应该是 我们的存货然后我们再卖给境外的总机构吗?这里想不通。
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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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1:29
#税务师#
常设代表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核定征收规则,而非常规贸易逻辑: 代表机构是总机构在华 “办事助手”,无独立进销货经营权限,为总机构采购样品的费用是其履行辅助职能的必要开销,而非自身存货购销; 核定征收按 “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征管,该费用属于政策明确的可计入经费支出的 “其他费用”,用于推算应税收入,与最终样品归属无关。
阅读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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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税务师 5科难度咋样的
刘艳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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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1:15
#税务师#
您好,财会第一,法第二,实务第三,税一和科二相对简单
阅读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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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25年付给电信公司网费10000元 24年付38000元票已开 那老师我25年40000用暂估吗 25年的40000网费吗不给钱不给开票 3年10万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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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0:48
#税务师#
你好 没发票业务发生了需要暂估
阅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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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和二 有什么区别 哪个简单
家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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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0:46
#税务师#
都差不多的。小马过河,自己看着教材才知道对于自己来说是否难?每个人的基础不一样
阅读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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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人名下两个公司,一个是个人投资有限公司,另一个公司有两个股东,他能不能把个人出资的公司股权全部平价转给另一个公司,用不用交个税?
提问时间:12/11 08:49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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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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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的计算思路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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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0 21: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计算甲公司针对月末未签订销售合同的A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可按以下思路进行: 1.确定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用估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税金。这里没有销售合同的A产品,要用市场售价来计算。假设市场售价为每件9.5万元,若有销售费用等相关数据,就用市场售价减去这些费用得到可变现净值。 2.确定A产品的成本:题目中应该会给出A产品的成本信息。 3.比较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若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说明存货发生了减值,两者的差额就是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若成本小于或等于可变现净值,则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过由于图片中未给出A产品成本、销售费用等关键数据,所以没办法算出具体的计提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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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的计算思路是什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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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0 2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完工产品的单位成本=250×2.64/(170+30)+(620+490)/(170+15)=9.3 月末有合同的是100 无合同的,是170-100=70,这和单位成本相乘,是月末无合同的成本 再和这70件对应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对比,此处可变现净值大,所以这部分产品没有减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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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第三问 材料成本差异率 =期初差异率+本期差异率/(期初计划成本+本月计划成本)为什么答案还考虑了领出部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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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0 20: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来说,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为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入库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入库材料计划成本),通常不考虑发出材料。但如果存在委托加工物资发出且在发出时已按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了材料成本差异,这部分发出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就不再参与当月差异率计算,需要从分子分母中扣除。 在本题中,若领出部分是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且在发出时已经结转了成本差异,那么在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就需要考虑领出部分,从分子分母中分别扣除这部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对应的成本差异,以保证计算出的材料成本差异率能准确反映真实成本状况。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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