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成本原则,也称为实际成本原则或原始成本原则,在会计核算中是指企业应当按照取得各项资产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具体来说,历史成本原则适用于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初始确认阶段。
1. 购入的各种存货:企业在购进原材料、商品等存货时,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作为其账面价值。
2. 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在购置时以购买价格及相关税费确定成本。
3. 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非实物形态但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权利,通常以其取得时的实际支出为入账依据。
4.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了赚取租金收入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按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计价。
5.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果达到一定程度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则需按照投资成本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历史成本原则是会计计量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采用重估价值、公允价值等不同的计量方式。例如,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需要调整至公允价值;金融工具的计量规则中也明确规定了部分项目应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