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产品:
1. 期货合约:这是指在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化合约,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或金融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外汇期货等。
2. 期权合约:是指买方支付给卖方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在将来某一时间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某种资产的权利,但不承担必须进行交易的义务。常见的有股票期权、股指期权以及商品期权等。
3. 远期合约:与期货类似,但是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且不在交易所内交易的协议,通常是在银行间市场中由金融机构之间签订。涉及的内容可能包括利率、汇率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动风险转移问题。
4. 互换合约:是指两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间内互相交换一系列现金流量或支付义务的一种协议,如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
5. 结构化产品:这类产品往往结合了上述一种或多种衍生工具的特点,并通过复杂的金融工程设计来满足投资者特定的投资目标或者风险管理需求。例如,挂钩于股票指数、债券价格或其他资产表现的理财产品。
以上是我国金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几种金融衍生品类型。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还会有更多新型的衍生产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