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特定性:劳动争议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这里的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人;用人单位则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2. 内容限定性:劳动争议的内容通常围绕着劳动权利和义务展开,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只有当这些方面出现分歧时,才可能形成劳动争议。
3. 法律调整性: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来处理。我国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4. 程序规范性:对于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每一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规定。
5. 社会影响性:由于劳动关系直接涉及到广大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问题,因此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往往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并可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劳动争议的基本面貌,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并掌握它们有助于更好地预防和处理各类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