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变动主要包括两部分: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
首先,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计入的账务处理是,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同时反映在利润表上。
其次,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会计入当期损益。具体计入的账务处理是,将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计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相关科目,同时反映在利润表上。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的计入当期损益是分开计算的,不会互相抵消。
总结起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变动主要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是: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利息、股利等现金流量计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