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检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首先,需要对该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当前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预计通过出售或使用该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2. 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大于或等于账面价值,表示该资产没有发生减值,无需进一步处理。
3. 确定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表示该资产发生了减值。需要计算资产的减值损失,即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其可收回金额。
4. 记录资产减值损失:将资产减值损失计入会计记录中。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将资产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中。
5. 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其可收回金额。这意味着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与其实际价值保持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损失应该及时计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复核。如果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内,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发生了变化,应及时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