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的设立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 责任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要求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制在其出资额范围内,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而其他企业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股东或股东的责任一般都是有限的。
2. 管理结构: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相对较为灵活,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也可以选择不参与,而普通合伙人通常是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而其他企业形式一般都有明确的管理层次和职责分工。
3. 手续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要求,包括合伙协议的签订、注册登记等。而其他企业形式的设立也有相应的要求,但具体要求可能不同。
4. 资金来源:有限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而其他企业形式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借贷等多种方式融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有限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设立可能存在差异,以上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