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或处置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确定出售或处置的日期:根据实际交易日期确定出售或处置的时间点。
2. 计算出售或处置的收益或损失:将出售或处置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和已计提的折旧,得出出售或处置的收益或损失。
3. 处理出售或处置的收益或损失:将出售或处置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公允价值,应将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 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少至零,同时将相关的累计折旧清零。
5. 处理出售或处置的现金流量:将出售或处置的现金流量计入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适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或处置。如果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的规定进行处理。此外,具体处理方法还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政策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