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什么情况下要约会失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6/22 20:55:02  字体:
在经济法中,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明确表示,表明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的有效性取决于一定的条件和情况。以下是一些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
1. 撤销:要约人可以在对方接受之前随时撤销要约。撤销可以是明确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或通过行为暗示。一旦要约被撤销,要约即失效。
2. 拒绝:要约人可以在对方接受之前明确拒绝要约。拒绝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暗示。一旦要约被拒绝,要约即失效。
3. 过期:要约通常会设定一个有效期限。如果接受方未在有效期限内接受要约,要约即失效。
4. 不可接受的变化:如果接受方对要约做出了实质性的修改或变化,要约即失效。接受方的回复必须是对原始要约的完全接受,而不能有任何修改。
5. 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果在要约发出后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件,导致要约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不合法,要约即失效。
6. 正当理由:在某些情况下,接受方可能有正当理由拒绝或撤销要约。例如,如果接受方发现要约是欺诈性的或存在误导性陈述,他们可以合理地拒绝要约。

需要注意的是,要约失效并不意味着合同自动终止。要约失效后,双方仍可以通过重新发出要约或进行谈判来达成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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