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确认:
1. 收入的实现条件:收入应当满足以下实现条件之一:(1)已经收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收入的收取是明确的,且收取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3)收入的实现与公司将来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可靠的关联。
2. 收入的可靠性:收入的确认应基于可靠的证据,确保收入的金额可以被合理地计量,并且存在着可靠的关联。
3. 收入的确认时间:收入应当在履行履约义务的同时确认,即在服务或产品交付、收款或收到可靠的证据时确认。
4. 收入的计量:收入的计量应基于交易价格或合同中约定的金额。如果交易价格不明确,应根据公允价值或其他可靠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或持续履约义务,收入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的条款和相关准则进行适当的分配和确认。此外,如果收入的实现条件尚未满足,应将收入暂时确认为预收款或预收账款,直到实现条件满足时再确认为收入。
综上所述,确认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需要考虑实现条件、可靠性、确认时间和计量等因素,并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准则进行适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