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原值和折旧费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原值确定:公共基础设施的原值是指其建造或购买时的成本。确定原值时需要考虑建筑物、土地、设备、工程等方面的费用。具体包括建筑物的建造成本、土地的购买成本、设备的购买成本以及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工程费用等。
2. 折旧费用确定:折旧费用是指公共基础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损耗和时效等因素导致的价值减少所需要支付的费用。确定折旧费用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a. 直线法: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将原值平均分摊到每年的折旧费用中。公式为:折旧费用 = (原值 - 残值) / 预计使用寿命。
b. 平均年限法:根据公共基础设施的预计使用寿命,将原值分摊到每年的折旧费用中,但折旧费用不是固定的,而是逐渐减少的。公式为:折旧费用 = (2 原值) /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 1))。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费用需要在会计记录中进行准确的登记和核算,以便正确反映其价值的减少和合理分摊费用。同时,还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