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包含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需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评估购买选择权:首先,承租人需要评估购买选择权的行权可能性。如果承租人极有可能行使购买选择权(例如,由于行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值),那么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现值。
2. 调整租赁付款额:如果承租人评估后认为购买选择权将会被行使,那么需要将购买选择权的现值计入租赁付款额中。这会导致租赁费用的增加,因为购买选择权的现值代表了未来需要支付的额外金额。
3.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之后,如果承租人评估后认为购买选择权的行使可能性发生了变化,那么需要相应地调整租赁负债的计量。如果购买选择权的行使可能性增加,租赁负债将增加;反之,如果行使可能性降低,租赁负债将减少。
4. 确认或有负债:如果购买选择权的行使可能性不确定,承租人可能需要将其作为一项或有负债进行披露。这通常意味着承租人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信息。
5. 处理购买选择权的行权:如果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行使了购买选择权,那么承租人需要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处理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后续计量。这可能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确认、折旧和摊销,以及相关负债的会计处理。
总之,在租赁期包含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需要进行详细的评估和会计处理,以确保租赁相关的会计信息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