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监督职责:监事会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检查权: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和会计记录,以及公司业务活动的相关文件和报告。
3. 审议权:监事会应当审议董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并提出意见。
4. 提案权:监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包括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召集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 信息获取权:监事会应当具备充分的知情权,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履行其监督职责。
7. 独立性:监事会应当独立于董事会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
8. 其他职责: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监事会还可能承担其他职责,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具体职责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上述内容主要基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监事会职责的一般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