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通常不涉及货币性资产(即现金或银行存款)。在会计处理上,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不适用收入准则,而是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准则适用于企业之间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但不涉及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因此,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收入准则,也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而是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例如,如果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到的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小,可以作为会计估计进行处理;如果货币性资产交换实质上属于企业合并,则适用企业合并相关的准则;如果货币性资产交换属于金融资产的交换,则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
总之,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收入准则,而是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