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计入当期损益,需要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这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常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反映)。
2. 投资性房地产: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则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反映)。
3. 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通常情况下,这些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中不考虑其公允价值变动。因此,它们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需要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如果企业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且公允价值低于成本,则需要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可能会影响当期损益(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反映)。
5. 长期股权投资: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反映)。
总之,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计入当期损益取决于资产的分类、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仔细分析相关会计准则和企业的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