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加速折旧是指企业对固定资产采用一种加速的方法来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前几年内提取较多的折旧费用,而在使用后期则提取较少的折旧费用。加速折旧法通常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为了简化说明,我们以下面这个例子来介绍如何编制加速折旧的会计分录:
假设某企业购买了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1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该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每年的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的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价的2/5,第二年为剩余价值的2/5,以此类推。
第一年折旧额 = 100,000元 * 2/5 = 4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 = (100,000元 - 40,000元) * 2/5 = 24,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 = (100,000元 - 40,000元 - 24,000元) * 2/5 = 14,400元
第四年折旧额 = (100,000元 - 40,000元 - 24,000元 - 14,400元) * 2/5 = 8,640元
第五年折旧额 = (100,000元 - 40,000元 - 24,000元 - 14,400元 - 8,640元) = 3,240元
现在,我们可以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来编制会计分录。为了简化,我们假设该固定资产在每年年初开始计提折旧。
第一年年初
借:管理费用等(假设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40,000元
贷:累计折旧 40,000元
第二年年初
借:管理费用等 24,000元
贷:累计折旧 24,000元
第三年年初
借:管理费用等 14,400元
贷:累计折旧 14,400元
第四年年初
借:管理费用等 8,640元
贷:累计折旧 8,640元
第五年年初
借:管理费用等 3,240元
贷:累计折旧 3,240元
请注意,上述分录是简化后的示例,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所得税、预计净残值等因素。此外,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年数总和法等其他加速折旧方法,计算过程和会计分录会略有不同,但基本原理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