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中,商誉的产生通常发生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是指企业合并中购买方支付的对价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在判断是否形成商誉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认合并方式:首先需要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是否属于企业合并。如果是企业合并,则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 评估可辨认净资产:如果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需要对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
3. 计算商誉金额:购买方支付的对价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为商誉的金额。如果购买对价高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产生商誉;如果购买对价等于或低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则不产生商誉。
4. 确认商誉:当商誉产生时,购买方需要将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将其计入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需要注意的是,商誉是企业合并中特有的概念,只有在企业合并中才会产生商誉。在非企业合并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直接购买股权、接受投资等,不会产生商誉。此外,商誉不具有可辨认性,因此不能将其确认为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