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债务担保的后续计量通常涉及以下要求:
1. 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是否需要确认或有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如果债务担保事项符合或有事项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计量。
2. 披露:对于重大的债务担保事项,企业应当在其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通常包括:
- 已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
- 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的性质;
- 涉及的金额;
- 可能的结果;
- 企业预期将如何应对或有事项。
3. 重新评估:企业应当定期重新评估债务担保事项,以确定其是否仍然符合或有事项的确认条件。如果或有事项的金额、可能性或应对措施发生变化,企业应当相应地调整预计负债的金额。
4. 实际发生时的处理:如果债务担保的实际损失发生,企业应当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并将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 计量基础:债务担保的预计负债通常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与预期货币金额之和的现值计量。在计量时,企业应考虑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6. 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债务担保的预计负债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负债列示,并在利润表中通过“营业外支出”或“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要求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有特定的会计准则或指南适用于债务担保的特定类型,应遵循其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