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资本化后,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继续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的确定,二是已资本化金额的摊销。
1. 继续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的确定: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需要根据每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已资本化的金额,确定每期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 当期已资本化的金额
这里的“当期已资本化的金额”是指在之前期间已经计入资产成本的资本化金额,如果有的话。
2. 已资本化金额的摊销:
对于已经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需要根据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或者相关摊销规定进行摊销。摊销时,可以将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作为资产的组成部分,按照与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方式进行摊销。例如,如果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那么可以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通过折旧的方式摊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资本化的资产在构建或购买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则应当暂停资本化,并将暂停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旦中断原因消除,资本化活动应当继续进行,并重新计算资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