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即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活动。
3.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公司在设立时,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或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缴纳的出资额。
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
5.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以何种方式出资,以及各股东承诺的出资时间。
6.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设立哪些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等,以及这些机构的产生方式、职权范围和议事规则。
7.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8.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他认为必要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的内容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上述内容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公司章程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以满足特定公司或行业的要求。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