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3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三十九):车船税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羊 2023/07/24 09:36:17 字体:

你总要为了梦想全力以赴一次。正保会计网校从过去一周的《税法》每日一练反馈中筛选出了错误率较高的题目,赶紧行动起来,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类易错题涉及的知识点吧!

2023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

依据车船税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B、车船税的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C、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D、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同时已经缴纳的车船税可以申请退回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点评】本题考查车船税征收管理。参考以下总结: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
纳税地点自行申报:车船登记地
代收代缴: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不需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
纳税申报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相关推荐: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经典错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