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0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破产债权清偿(四十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又又 2020/09/01 16:52:22 字体:

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每一个通过注会考试的人都在背后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抓住时间,做好规划。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0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破产债权清偿(四十六),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020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破产债权清偿(四十六)

【单选题】     

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参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C、 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

D、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提供借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参照共益债务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但不能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点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相关推荐: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错题本

【答疑周刊】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周刊汇总

【答疑精华】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板热门问答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