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财政管理活动中的舞弊手段管窥

2006-03-13 00:00 来源: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系·王晨

  财政管理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资金数额大,调控作用明显,同时,由于新旧制度的交替,加之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也最容易导致一些经济大要案的产生。因此,研究财政管理活动舞弊手段的规律性,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其健康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

  在财政资金的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以下几种舞弊手段:

  一、超额拨款,索要回扣。财政部门有经费申批权的个别人员,利用二、三级预算单位申请增拨办公经费的机会,与其达成索取“回扣”的口头协定,以超出预算单位申请拨付款项的数额拨付,然后再到预算单位领取超出部分的款项。预算单位为了达到拨款申请的顺利申批或多申批经费的目的,往往一拍即合。

  二、回收资金占用费,私自存入个人账户。财政周转金是一种有偿使用资金,其中一部分用来支持国家政策扶持的产业发展。由于这部分资金回收困难,期限不一,加之管理和监督不够完善,个别人往往趁机钻空子,将回收的资金占用费揣进个人腰包。

  三、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执行尚不规范,这种不规范为预算中的权钱交易提供了机会。某些单位为了多要拨款或少缴不缴预算收入,多采用拉关系、走后门的手段达到目的。一些有权人物在得到“好处费”、“感谢费”后,便以“戴帽”拨款的名义,直接将预算资金拨付到指定单位,或直接命令财政部门少收或免收某些单位应上缴的预算收入。

  四、伪造会计凭证,将公款变为“小金库”。一些单位为了购置豪华办公物品,提高福利档次,不惜违犯财经法纪,伪造会计凭证,虚列各种支出,建立巨额“小金库”,滥支滥花,个别人甚至从中贪污,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五、截留税款,转入“小金库”。有的税收征管部门采取截留税款,转入“小金库”的手法,达到多支多花的目的。从审计情况看,这一问题比较突出。

  六、下拨资金倒流,进入“小金库”。在财政资金的拨付过程中,表面上看,部门将该拨付的资金都拨付下去了。但实际上,有些部门往往采取从下拨专项资金中调回部分资金的做法,达到建立小金库、滥支滥花的目的。这种下拨资金倒流的违纪行为,由于其下级对上级的做法密切配合,互相掩盖,往往难以发现。

  七、通过资金“旅行”,掩盖专款挪用。一些单位、个人为了达到将国有资金随意支配的目的,往往以正当的支付名义出现,将预算资金从甲单位拨到乙单位,再从乙单位拨到丙单位,直到提出现金后,再存到由个人或单位支配的资金专户上。

  八、公款私存,吞吃利息。由于预算资金的拨付、上交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同时也由于一些预算部门、单位不严格执行预算规定,导致一些应上缴的预算收入被截留,应及时支付的资金被滞留,这些资金的持有单位或个人往往以个人名义将其存入银行,进而吞吃利息。

  九、涂改发票,虚报冒领。预算单位的发票报销,一般都由领导审签和财务把关。但许多单位由于两者互不通气,从而为一些不法分子涂改发票、虚报冒领提供了可乘之机。

  十、挪用公款,谋取私利。预算收支的多样性和预算资金上缴、下拨的繁杂性,加之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松驰,导致一些预算资金容易被挪用。挪用公款因其资金来源和去向不同又分多种:1.挪用专项资金放贷以谋取私利。2.挪用公款炒股,侵吞非法所得。3.先挪用、后贪污。

  十一、违规退库,账外保管。按税法规定,司法和税务机关的罚没收入应一律上缴国库。但有的单位则利用退库这一渠道,采取弄虚作假手法,将不应退库的资金办理了退库手续,进而从中渔利。

  十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偷骗税款的手法主要有如下几种:1.税务机关的一些部门或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开增值税发票。2.税务部门与企业联手作案,异地交税骗取财政补贴。3.税收、工商、海关等涉及出口退税的部门单位的个别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骗取出口退税。

  十三、隐匿资金,违规支出。在一些资金往来业务较多且数额较大的单位,一些不法分子乘其内部控制不严、财务管理松驰之机,将领导不清楚或不具体过问的部分资金隐匿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之后,感到没什么问题,再转入自己的“小金库”。

  十四、重复报销,侵吞公款。有些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借单位管理不严之机,采取将发票找不同的领导签字,然后重复报销的手法,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

  十五、公款购物,个人所有。有的单位领导采取瞒天过海手法,先用公款购买有关资产,然后将产权几经变动,最终落入自己手中。这种问题一般发生在“一支笔”审签、且财务管理失去监督控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