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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即将开始,现在已经是备考冲刺阶段,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前必备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金融机构的概念
金融机构指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1)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
(2)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3)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4)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5)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种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除了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外,还有一些金融机构的功能是对金融活动进行调控与监管,这主要是指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金融体系是实现货币资金聚集、分配、流通及实现金融品交易的一个系统。从广义的角度讲,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从狭义的角度看,金融体系特指沟通资金供双方(也称金融交易双方),对之进行调控与监督管理的中央银行(或最高货币当局)与金融监菅机构所构成的统一体。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典盤特征是:以中央银行为整个社会金融运行的核心,以商业银行为金融运行主体、各种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辅助;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经营各自范围的金融业务,归属不同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体系模式。但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有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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