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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不断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补学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补学内容
(一)公需科目: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补学,网址:https://jxjy.rst.xinjiang.gov.cn/。
(二)专业科目: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补学,网址:https://edu.xjzcsq.com/。
四、补学年度
公需科目:同时开放2022年至2024年补学通道,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最多可选择2个年度进行补学。
专业科目:同时开放2021年至2024年补学通道,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最多可选择2个年度进行补学,培训基地及专业科目见附件。
五、证书发放
补学完成并考核合格的颁发补学合格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区县、部门要做好此次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确保本地区本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知晓补学工作相关内容,指导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补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拟评审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合理规划继续教育补学,确保职称申报前完成所学年度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
政策咨询电话:0991-4592173
附件: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及补学培训专业一览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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