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后怎么计提折旧例题
固定资产减值后怎么计提折旧
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其账面价值需要进行调整。

假设某公司有一台设备,原值为1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则每年的折旧额为:
年折旧额 = (原值 - 残值) / 使用寿命 = 100,000 / 10 = 10,000元
在第5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此时,市场评估显示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5,000元,因此需计提减值准备15,000元。减值后,设备的新账面价值为35,000元,剩余使用寿命为5年。接下来的折旧计算如下:
新年折旧额 = 新账面价值 / 剩余使用寿命 = 35,000 / 5 = 7,000元
常见问题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答: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企业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保其账面价值不超过可收回金额。
如果固定资产减值后再次升值,是否可以转回减值准备?答: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不得转回。但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下,如中国会计准则,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转回减值准备,但需谨慎处理,避免操纵利润。
不同行业在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处理上有哪些特殊考虑?答:制造业可能更关注设备的技术更新速度,导致更快的折旧和更高的减值风险;房地产行业则需考虑房产市场的波动性,影响资产的公允价值;科技行业由于技术快速迭代,固定资产的减值风险更高,需更加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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