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广告宣传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案: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第一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假如广告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广告公司开具给广告主的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上一篇:股权转让交哪些税
下一篇: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处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