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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过期发票能否抵扣?涉及到哪些风险点,应如何操作?

来源: 中税答疑 编辑:张美好 2020/02/07 09:03:54  字体:

2017年的过期发票还能抵扣吗?过期发票涉及到哪些风险点,应该如何操作呢?小伙伴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赶快来看看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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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回复:如果取得的是2017年1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从2020年3月1日起取消抵扣时间的限制。如果取得的是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78号的规定条件仍可抵扣。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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