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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6日(节假日可报名)。考生需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齐齐哈尔市考区;申报人员将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老考生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新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除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外,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人才市场513室)咨询电话:5976612.
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七)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业务满三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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