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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中征收下纳税服务的思考

来源: 江西省丰城市地方税务局·鄢美龙 编辑: 2005/10/27 00:00:00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

  集中征收首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收缩基层征管机构,实现征收场所的相对集中。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它要求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应当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包括税前———为纳税人提供公告咨询、辅导服务,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能力;税中———为纳税人创造条件,以使纳税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渠道。而随着征收场所的相对集中,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一、集中征收模式下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1、对边远、农村的纳税人、无证、流动、小税额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由于税收征管力量的相对集中,对无证、流动、小税额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咨询辅导、税务登记、票表供应等涉税服务不能做到及时有效。有的纳税人为了开一张发票要跑了几十里山路;甚至要到集中征收场所跑几趟,给纳税人造成极大的不便。

  2、当地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能及时全面正确无误。

  3、深层次纳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最需要、最关切的是效率、公正、公平等,而税务机关只注重税务人员工作态度和硬件设施的添置,而对直接影响和制约办税效率、执法公正的管理机制却很少触及,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问题。

  二、解决集中征收模式下纳税服务的主要措施

  1、稳步推进、合理设置集中征收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所在地,因陋就简建好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集中征收,到本世纪末,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因此,要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征收机构。既要依法设置,讲求合法性,又要规范设置,讲求统一性,更要高效设置,讲求有效性,尤其需要结合税务部门特别是地税部门虽然提高起征点,但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户数并没有减少等征管特点和地方经济的集中程度,避免征管人员和办税场所简单地向城区靠拢,要因地制宜地做到相对集中、适当收缩。

  2、加快纳税服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咨询、网上办税、网上获取税务信息及政策法规等服务。要积极搭建12366特服平台。通过构筑信息呼叫平台、IP电话等税务信息服务电子系统,完成企业和个人电话报税、税务咨询服务、举报接收与处理、税收政策法规查询等业务功能;

  二是科学实行集中征收,即在创造电子电话等远程报税方式和银税联网税款自动划转的条件下实行集中征收。同时开发手提式税收开票机,方便税收管理员巡回征管。

  2、健全委托代征点服务功能

  各级税务机关要构建以委托代征点为依托、以服务项目为载体的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在偏远地区设立纳税服务网点,办理发票领购、开具完税凭证、接收纸质申报资料、发放税收资料和征纳双方面对面的税收服务等。

  3、建立健全税务人员巡回征收管理服务

  为了切实解决好山区零散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可根据农村实际,利用乡镇当墟日等到人员集中的时机,巡回进行纳税服务。对农村零散税收,可采取延长征收期等方式征收,按季或按半年进行征收,抓大不放小。

  4、拓宽申报纳税渠道

  要以多元申报为突破口。建立信息高度共享、方便快捷的电子申报、邮寄申报、上门申报、代理申报等多元化申报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银行税务一体化管理,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划款入库。

  5、规范税务代理服务

  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服务。税务代理的重点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纳税申请、税款缴纳等。

  6、简化办税程序

  一是简化文书。要抓住服务、征收、稽查三个环节,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出适合农村征管的工作流程,规范、简并执法文书。

  二是简化审批。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受理、一级核批,除必须报上级审批的业务外,所有涉税事宜全部推向前台,实施全程服务“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压缩管理层次,变层级型组织结构为扁平化组织结构。将机构设立、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计算机应用四者连成一体,实现更深层次的专业化。

  三是要以规范的纳税服务为宗旨。应尽快建立和健全首问责任、限时服务、一窗式服务、零距离服务等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四是在符合规定要求和保障工作质效的前提下,改进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收检查(稽查)、税收政策管理、发票管理等办事程序和环节,明确各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行政质效。

  7、集中征收集中的不仅仅是征收,也是在打破专管员集权后,管理权以岗位形式出现的重新集中。征收集中后,必然要求管理以全新的形式得到加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集中征收的完整性,体现征收集中的优越性。

  8、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集中征收集中的不仅仅是征收,也是在打破专管员集权后,管理权以岗位形式出现的重新集中。征收集中后,必然要求管理以全新的形式得到加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集中征收的完整性,体现征收集中的优越性。

  一是强化宣传功能,增强宣传实效。开展适应纳税人需要的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活动,在现有的服务载体的基础上,要增强宣传的多样化、广泛化、经常化和纵深化,不断体现纳税服务特点,丰富活动内容。

  二是完善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由税务人员、委托代征人员、税务代理服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热心税收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的纳税服务的队伍。

  三是完善专业化分工的岗责体系。按照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和专业化的总体目标,根据信息流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既要重视三者之间的衔接,又不能忽视其内部各个岗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衔接,合理进行相应的事权调整。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实现“管户”向“管事”的转变,有效纠正“责任淡化”的现象。

  四是建立纳税回访制度。税务人员定期回访纳税人,听取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有欠税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的困难企业、特别是税务违章受处罚的企业,宣传政策,提供辅导,帮助纳税人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回访可采用深入现场、发放表格、电话、网络调查等方式。

  9、加强部门配合

  税务机关要随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汇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取得各方面的支持。税务部门要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恳谈会、新闻发布会,纳税服务联系点,发放信函问卷等形式,加强地税部门与包括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了解、关心、理解和支持,营造地税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0、建立县内跨区域申报制度

  实行集中征收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要能够自由选择服务地点,感受各个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对基层办税机关的服务进行比较,方便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便于形成一种竞争激励机制,促进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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