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1-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
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
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为满足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需求,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8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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