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4-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五一”放假期间职工外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人员“五一”假期期间离金外出的,要尽量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建议如无特殊事由不出省。所有人员不得前往北京,如确需前往北京的,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前往。
二、外出人员要严格执行外出目的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提前如实向所在单位防控办报备。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五一”期间离金外出,要以科室为单位填写《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节日期间外出报备表》,并将电子表格于4月30日17:00时前上传至:市局协作办公平台/金昌税务/办公室/市局机关工作人员节日期间外出报备文件夹。
三、人员外出前请查询个人“防疫行程卡”,如果该卡显示为绿色,可正常外出;如果该卡显示为黄色仍外出的,目的地政府会将外出人员遣返回所在地。
四、外出人员返金后,如果“防疫行程卡”显示为绿色的,不需隔离观察;如果 “防疫行程卡”显示为黄色的,必须进行隔离观察14天。
五、个人防疫行程卡和地区风险等级划分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和“疫情风险查询”中进行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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