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12-0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上一篇: 吉林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9]540号)
下一篇: 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企业赞助增值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