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无产权房子办公,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答:原则上由贵司缴纳土地使用税,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
“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答:原则上由贵司缴纳土地使用税,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
“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