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取得专票,是否可以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答:不可以,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规定,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不可以,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规定,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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