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时,大型企业还需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信息?
答:是的。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802号)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填报时间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如企业履行支付义务,6 月 30 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大型企业违反本条例,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