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缴纳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具体适用税额是多少?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暂行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告2018年第3号)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0.065×施工工期×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具体适用税额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为建设单位(含代建方)建设工程用地面积。施工工期按月进行核算,不足一月工期的,按照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施工天数除以当月实际天数,折算施工工期。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依照本办法所附《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见附件3)执行。具体适用税额为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