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价值是否需要计入房产税计税依据?
答: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但是对于通过国家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取得土地时没有支付成本,不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答: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但是对于通过国家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取得土地时没有支付成本,不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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