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如何计算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规定:“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规定:“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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