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来源: 江苏省南京地税局 编辑: 2017/11/06 17:45:02 字体:

案情简介:近日,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6年度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达5.3亿,未申报缴纳印花税。最终,补征了该公司“购销合同”印花税15.9万元,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95万元,加收滞纳金4.7万元。对此,企业解释购销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配套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已经缴纳过印花税,所以认为购销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税法分析:经了解,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对于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已经依照税法规定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同时签订购销合同,其中一部分购销合同与第三方签订,系应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方购买指定的机器设备,此种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另一部分购销合同与承租人签订,系承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机器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通过租赁方式将已经出售的机器设备租回,此种租赁方式为融资性售后回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对照文件规定,该公司对融资租赁合同依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是正确的。对于与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关的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对于与直接融资租赁有关的购销合同,应照章缴纳印花税,本案中也是就此部分内容补征的印花税。

随着经济的增长,融资租赁业务蓬勃发展,国家相关政策适时出新,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平时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避免陷入税收误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