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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问题:1.这里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是正列举吗?就是说没有列举的被储存物,就不能享受该优惠,对吗?2.主要储存,实操中怎么才算“主要”?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2/1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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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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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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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这里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是正列举。没有列举的被储存物,不能享受该优惠。
2.“主要储存”的具体标准在公告中没有明确说明,实操中的判断可能需要参考税务机关的具体指导或解释,通常会考虑存储面积占比、存储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是否为主要储存。
祝您学习愉快!
12/1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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