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公司股东以非货币资产投资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非货币资产投资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5年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公式为:(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值-资产原值)/5,每年按此结果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例如,如果评估价值是1000万元,原值是7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时,则每年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100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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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知识产权实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和标准规定如下:
纳税时间
一般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递延纳税情况:若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纳税标准
个人以知识产权实缴出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个人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例如,某人以一项评估价值为50万元的专利技术实缴出资,该专利技术的取得成本及相关合理税费共计20万元。若不选择递延纳税,在实缴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时,应纳税所得额为50-20=3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20%=6万元。若选择递延纳税,则在未来转让股权时,再按上述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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