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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10年的写字楼租赁协议,年租金200万元,于每年1月1日支付,甲公司有权在第5年年末选择终止租赁,当日甲公司取得了该写字楼的使用权。 租赁开始日甲公司支付了首笔租金,并收到乙公司补偿的10万元租赁激励。 甲公司为评估租赁协议发生差旅费5万元,并向房地产中介支付佣金15万元。 问:编制确认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分录

空心| 提问时间:05/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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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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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在2×22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时,需要考虑支付的首笔租金、收到的租赁激励以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因此,会计分录如下:借:使用权资产1900(2000-10+5+15)
贷:银行存款2000(支付的首笔租金)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10(收到的租赁激励)这里,2000万元是支付的第一年租金;-10万元是因为收到了乙公司的租赁激励;+5万元和+15万元分别是甲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和佣金。这些费用被视为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中。但是,根据会计准则,收到的租赁激励应当从租赁负债中扣除,而不是直接抵减使用权资产的价值。因此正确的分录应该是:借:使用权资产2010(200+5+15)
贷:银行存款1990(200-10+5+15)这里,200万元是支付的第一年租金;-10万元是因为收到了乙公司的租赁激励;+5万元和+15万元分别是甲公司发生的差旅费和佣金。这些费用被视为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中。请注意,实际的会计处理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折现率等。上述分录仅基于题目提供的信息进行了简化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05/0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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