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435题,B选项说的是没有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为什么也要选???到底哪些情形应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也就是不管合同变更增加的是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还是不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只要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以明确区分,那么就属于第二钟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08/16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