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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题,B选项说的是没有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为什么也要选???到底哪些情形应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呢?

m96362718| 提问时间:08/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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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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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也就是不管合同变更增加的是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还是不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只要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以明确区分,那么就属于第二钟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08/1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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