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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关于政府收回土地取得的补偿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586182| 提问时间:08/3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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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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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政策性搬迁且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收回土地,属于政策性搬迁,且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搬迁补偿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补偿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此外,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不符合政策性搬迁规定或其他情形: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收回土地补偿款不属于政策性搬迁收入,或者不符合政策性搬迁的相关条件,如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等,那么应将该补偿款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题干中的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08/3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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